九个严禁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个不准
1.不准通过微信、微博、短信等形式传播选人用人小道消息;
2.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3.不准通过发送微信红包、赠送电子消费券等形式变相拉票贿选;
4.不准组织或参与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会聚餐活动;
5.不准搞任何形式的迎来送往;
6.不准接受企业主的宴请、旅游考察等安排;
7.不准违规更新办公设备、办公家具,搞豪华装修;
8.不准单位之间搞无实质内容的拜访、走访;
9.不准违反规定为他人落实补助资金或各种政策待遇;
10.不准以换届为由延误工作、影响群众正常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