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冬季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萧山区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根据全区防疫物资储备的需要,确定本年度采购数量。本次防疫储备物资采购由区经信局牵头,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杭州萧山医药有限公司等单位配合,医用防疫物资储备数量上占最多,质量上更是最重要,该区采取四项措施,重点抓好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额温计等医用防疫储备物资产品质量。
采购产品必须取得合法资质。区经信局通过各镇街、平台通知到辖区有关防疫物质生产企业。是否向政府提供防疫物资由企业自行把握,但是在提供医用防疫物资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医疗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备案证,还有产品注册证或者产品备案证,同时上报企业能生产的产品及销售价格。其医用产品的资质是否合法由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核准。
产品价格参照市场价的基础上统一定价。根据各生产企业上报的价格,防疫物资储备采购小组成员单位进行集体讨论,先折算出各单位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再参照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统一确定一个政府采购价格。既不定最高价格,避免资金浪费,又不选择最低价,避免因价格过低影响产品质量。
采购产品时采取优中选优的原则。采购小组通知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将医用防疫产品集中送到区经信局进行实物评审。邀请区级医院的医用耗材专家到现场参加评审,专家根据各类防疫产品的加工工艺、最小包装可靠性、产品厚薄、使用舒适度等,最后确定每个产品2至3个企业,政府在这些单位中采购。
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运输和储存产品。对采购好的医用防疫物资产品,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根据产品说明书规定将防疫产品送到杭州萧山医药有限公司,发现存在产品质量可能的一律退回。杭州萧山医药有限公司根据储备物资的需要,设立了专用仓库,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要求储存产品,仓库保管员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每日对储备物资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医用防疫产品在区政府需要时随时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