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浙江省文明区复评和中央、省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全面提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的服务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日前,区文明办联合相关部门推出“百佳示范文明窗口”评选活动,旨在充分发挥窗口单位在文明创建中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据了解,本次评选活动针对民政、财税、人社、住建、交通、商务、旅游、卫计、市监、城管、公安、行政服务、农贸市场、供电、邮政、电信、移动、联通、金融系统中为市民办事、服务的下属部门和窗口。
创评标准包括:部门领导重视,宣传氛围浓厚;“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明显;工作人员服务周到,运行机制程序规范;办事区域环境整治,等候排队井然有序;员工参与积极,道德素养高;群众满意率90%以上,社会评价高等。尤其是,窗口单位要切实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让办事群众感受到改革带来的新体验和新成果;与此同时,需积极参与省文明区复评和中央、省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迎检工作,并起到示范导向作用。
此外,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相关部门不能推荐参评:班子成员中有受到上级党政部门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分的;单位内有人因违法犯罪受到逮捕判刑的;单位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出现重大治安事件的;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和环境卫生不符合区有关部门要求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不到位,群众反响强烈,被上级通报批评的。
那么,如何参评申报?“百佳示范文明窗口”评选单位均来自基层,申报方式为自下而上。申报时,窗口单位要按评选标准进行认真自评,再根据自评结果进行申报,并于7月25日之前推荐出初选名单,按要求报送区文明办。
根据评选标准,区文明办将在各有关部门推荐基础上,于8月上旬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市民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再按照考核及群众评议意见,最终确定100个示范文明窗口。
“本次活动希望真正能把代表行业形象、群众满意的‘窗口’评选出来,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文明创建氛围。”区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说。另悉,事迹特别突出的将择优推荐参加杭州市 “我眼中的最美办事窗口”“最美办事窗口”和“最美办事员(代办员)”等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