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有西湖,南有湘湖。位于杭州萧山的湘湖是华夏文明发源地之一,也是杭州饮用水应急备用水源。随着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的完善和丰富,杭州决定用立法形式对湘湖旅游度假区予以保护,实现湘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6月15日,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杭州市萧山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条例(草案)》。记者注意到,破坏度假区自然资源、人文资源或者生态环境,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可能被处以最高十万元罚款。
为了优化度假区产业布局,《条例(草案)》对投资和保护作出了严格规定。
明确禁止发展技术落后、资源消耗高和污染严重的产业,鼓励发展符合度假区规划要求的娱乐、体育、科技等产业和住宿、餐饮等旅游配套产业,并规定度假区管委会可以制定产业引导目录,调整完善产业结构。
度假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使用。现有污染物排放超规项目,应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应依法责令其关闭或者搬迁。
按照《条例(草案)》规定,在度假区内施工的单位和个人,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环境原貌,违者将最高处五万元罚款。
湘湖度假区将以大旅游业为核心,将注重旅游环境优化。《条例(草案)》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度假区商业网点外揽客、兜售商品;禁止擅自搭棚、设摊、扩面经营,违者将由管委会责令改正,并处最高2000元罚款。
游客在湘湖游玩时,也要注意不要踩到“红线”——有些行为是严格禁止的,比如随意倾倒垃圾;刻划、污损景观设施;在湖区游泳、洗澡、洗涤物品,在湖边清洗车辆;擅自向湖区、山区投放动物等。违者将由管委会责令改正,并处最高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