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网4月16日讯 近日,网友“hzxszzz”在网络问政平台上发帖,称近一年来义桥镇渔浦小学前面有人填埋池塘、焚烧垃圾,臭气熏天。(原贴地址:http://wz.xsnet.cn/bbs/?thread-312345)
该名网友说,对于此现象已经多次反映,最近一次得到的回复是该处为生活垃圾,就再没有下文。前两天接孩子路过发现又在焚烧,燃烧物中有橡胶轮胎、塑料制品等,燃烧时会产生二恶英等强致癌物质。网友问了周边百姓,得知一般在晚上焚烧,但很多时候天亮时还没有燃尽,有余烟和余火冒出来,空气也带有臭味。那么,在这样的环境下上学,渔浦小学的孩子的健康该如何保障呢?
网友上传的现场照片
4月13日,义桥镇给予回复:镇政府多次督促义桥村落实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并附上整改照片。
义桥镇予以回复
针对露天焚烧生活垃圾的现象,记者从区城管局了解到,2018年1月我省出台《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任和义务,违者不仅面临处罚,还可能被记入信用档案。《办法》规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不得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确因缺乏处置设施或者处置能力不足,暂时需要混合收集、运输的,应当明确期限并向社会公告。如有违反,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