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临近,各类培训教育开始报名授课。据统计,2018年萧山区受理培训类消费纠纷逾200起,涉及儿童非学科性培训和成人技能类培训,主要集中在退课、转让等方面。近日,区消保委发布2019年1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谨防此类陷阱。
区消保委提示,在进行培训类消费时,应做到“三项注意”。
课前考察注意“看”。一看经营者是否有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并亮照经营;二看教员资格证,核对教员所教内容与资格证件的内容是否一致,核发资格证的单位是否第三方组织,且有相关登记;三看招生简章和相关宣传资料,教育部门明令禁止以升学率、考试合格率作为宣传的内容,慎选以终生学习为宣传内容,避免机构关门课程中断;四看课程安排和价格,充分考虑该培训是否符合自己目前需求,慎选课程安排超过三个月的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明收费内容和价格,否则涉嫌价格欺诈;五看培训实地,现场体验。
合同签订注意“细”。一是区分“定金”与“订金”;二是签字前仔细阅读正式合同或协议,并将商家口头约定变成书面约定;三是拒绝霸王条款,如果发现有限制消费者权利或免除、减轻经营者责任的条款,要拒绝签订合同。四是要以书面合同为准,书面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正式上课注意“真”。一是上课要 “认真”,注意是否将合同中的内容全部落实到位,幼儿教育培训最好有家长陪同并熟悉教学流程和教学内容;二是退费要“较真”,如在培训过程中遇到经营方有辱骂、体罚学员等严重违反教育规范行为或者经营者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退还相应费用,并要求依法赔偿损失,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费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