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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杭州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审宣判——首犯李帅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8年10月12日 17:23来源:萧山网

  “叱咤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叱咤风云,我绝不需往后看;翻天覆地,我定我写尊自我的法律;这凶悍闪烁眼光的野狼。”相信大多数人听到这首肆意的歌,脑子里,《古惑仔》中的洪兴五人组仿佛就在眼前,想想陈浩南、山鸡哥,他们是否曾经也让年少的你热血沸腾?

  但是电影终究是电影,作为一个人,必然带有社会属性,在人类社会有其生存规则,一味地好勇斗狠、恃强凌弱,终会害人害己。

  法网恢恢不疏不漏 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审宣判

【扫黑除恶】杭州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审宣判——首犯李帅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今天上午,由浙江省委政法委督办并被省公安厅列为全省十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之一的李帅等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等4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首犯、被告人李帅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据了解,被告人李帅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名案件系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杭州市判决的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扫黑除恶】杭州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审宣判——首犯李帅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庭审结束后,区扫黑办、区公检法各单位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李帅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在侦查过程阻力情况、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如何做好案件审查与庭审指控及区法院量刑标准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以“忠义”之名行不义之事 11名黑社会性质团伙成员领刑

  今天上午,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萧山法院判刑的11名被告人中,10人为“90后”,不少为有前科人员,其中首犯李帅为1994年3月出生。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下半年,被告人李帅伙同他人,长期在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的KTV等地聚会活动,并加入名为“忠義堂”的微信群,进行交流、联络并相互照应。

【扫黑除恶】杭州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审宣判——首犯李帅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此后,被告人李帅进一步拉拢人员,建立起以其为首,以“忠義堂”微信群为联系网络,以被告人赵威、谢家书、卢行等人为骨干,以被告人罗斌等人为参加者且人员相对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意图通过组织成员,实施暴力违法犯罪活动,确立其集团组织在萧山区瓜沥镇的社会地位,以便谋取经济利益。

  被告人李帅为了维持其组织稳定,并壮大其组织的经济实力,在2016年年底至2017年11月期间,以自己的积蓄和他人的经济资助,在萧山区瓜沥镇多家KTV长期组织聚会活动,为组织成员安排住宿、提供车辆,对钢管、砍刀等作案工具进行统一管理;并以聚众赌博,帮助他人打架斗殴、“撑场面”,及在KTV等经营性场所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

【扫黑除恶】杭州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审宣判——首犯李帅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11月期间,被告人李帅组织成员,先后在萧山区实施聚众斗殴、赌博、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十余次,造成两人重伤二级,两人轻伤一级,三人轻伤二级,多人轻微伤等严重后果;并将该组织斗殴、持械、聚会的部分视频资料,通过网络进行传播。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在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帅伙同他人形成相对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及参加者,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该组织先后实施了十四起违法犯罪行为,具备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组织性、经济性、暴力性和控制性,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除李帅外,其余被告人一审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多部门协调推进 重拳高效打击涉黑违法犯罪

  2017年12月,萧山警方在对一起打架警情开展调查取证时,发现部分涉案人员参与过多次聚众斗殴。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以李帅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逐渐浮出水面。经查,该团伙涉嫌在萧山瓜沥等地,多次实施聚众赌博、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辖区群众造成严重威胁。

  萧山警方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经过一个多月的深度经营和分析梳理,2018年1月9日凌晨,专案组在浙江温州、金华、绍兴,杭州大江东,萧山新塘、瓜沥、南阳等地实施统一集中收网。案件收网后,专案组先后赴湖南、广西、金华等地,对在逃人员实施抓捕。

【扫黑除恶】杭州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审宣判——首犯李帅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李帅等人落网后,本着出重拳、下重手,做到打准、打深、打透的原则,区扫黑办、区公检法各单位紧密配合,各司其职,迅速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推动李帅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顺利查办。

  区公安分局在该案侦办过程中,从查证每一起个案入手,从中提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将个案与“四个特征”紧密结合,再系统性梳理汇总,按照该“查个案、提特征、详取证、再汇总”的四个阶段步骤,有针对性地对该组织成员开展详细的调查取证,尤其是注重了对电子证据、视听资料的提取,最大程度还原了李帅等人的犯罪事实;同时,区检察院对该案实行提前介入,第一时间派员引导侦查取证,对证据固定、法律适用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区检察院实行分组办案,着力对李帅案中层级分明、统一联系、统一吃住、集中娱乐、抚恤慰问、相互维护、规矩规定等组织特征明显入手,对案件定性进行分析甄别,综合分析了李帅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与此同时,区公安分局指派两名干警驻点区检察院,就案件办理中需补充的问题进行快侦快补,最终,20名被告人、47本案卷的李帅案在仅用45天时间就顺利起诉至区法院。

  区法院提前准备,指定精干审判力量办理该案,并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出发,从严把握了李帅案证据关、法律关,依法认定李帅等人先后实施了14次犯罪行为,并适用刑法第294条对李帅等人进行了判处。特别是在该案判决中,区法院注重了从严惩处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握,如对组织者、领导者李帅以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一般参加者林士杰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在量刑上对领导、组织者,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体现了分化瓦解,区别对待,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

  在李帅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区探索并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注重标本兼治,形成了“党委统筹、扫黑办协调、公检法推进”的工作格局,为该案件的办案效率、案件质量、打处效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也为日后类似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样板。

【扫黑除恶】杭州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审宣判——首犯李帅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下阶段,萧山区将以李帅案顺利办结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区委领导与区扫黑办协调职能、进一步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齐抓共管与共同推进、进一步做好线索摸排与黑恶案件的打处、进一步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实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目的,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压倒性胜利。

作者:记者 邱璐 通讯员 杨勇 叶文婷 张科顶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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