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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套路贷高利贷两大涉恶集团 8人获刑

2019年4月1日 7:52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我区向黑恶势力再“亮剑”,区法院近日对两起涉黑案一审宣判,两个涉恶集团为牟取经济利益不择手段,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8人获刑。

  “套路贷”敲诈勒索诈骗

  恶势力犯罪集团覆灭

  这是一个典型的“套路贷”集团,以借为名却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

  2017年5月,瞿某等四人成立了杭州某代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并建立名为“某代高炮营”的微信群对贷款业务进行联络、决策。2017年9月,俞某通过淘宝定制了四人在公司的名片,有组织地在萧山某街道周边对他人以虚高借条、层层平账、做假流水等手段进行“套路贷”。

  在此期间,翟某等四人还采用高音喇叭滋扰、汽车堵门等“软暴力”手段勒索财物,或通过虚高借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干扰司法审判。翟某等人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权益,还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区法院审理后认为,2016年8月起,四名被告人为共同实施“套路贷”活动陆续加入,并在2017年5月成立公司,建立主要用于贷款业务联络、决策的微信群,逐步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依法可以认定为犯罪集团;瞿某对该犯罪集团所涉的贷款业务负有主导权、决策权,为首要分子;瞿某、卜某、孙某、俞某纠集在一起,结伙故意实施3次以上敲诈勒索、诈骗犯罪活动,依法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近日,区法院对这起恶势力犯罪的被告人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瞿某、卜某、孙某、俞某等四人一年三个月至九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高利贷”团伙非法拘禁受害人

  警方将其一锅端

  受害人因无法偿还高利贷,被非法拘禁48小时,遭受百般折磨,冬天被脱光上衣跪地,并不时被恶势力团伙成员扇耳光、拳打脚踢、吐口水。

  接到受害人报案后,警方立即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一个以周某某等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浮出水面。在掌握足够的证据后,去年3月中旬,专案组果断收网,一举抓获周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周某某、雷某某、李某甲等人,组成以周某某为首要分子,雷某某、李某甲等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讨要高利贷债务,多次从事犯罪活动。

  犯罪团伙手段卑劣,先引诱迷惑相关受害人到澳门等地赌博,并为受害人提供赌资;犯罪团伙则以洗码,抽头等方式从中获利,之后再与受害人签下借贷合同,犯罪团伙从中收取高额利息,相关债务金额多在三十万元左右。

  因所欠债务为高利贷,受害人大多无力偿还,从2017年6月开始,周某某指使雷某某等人,多次于凌晨前往受害人家中,以在受害人家及附近喷油漆、张贴印有受害人身份证及欠债还钱字样的讨债纸张、扔污秽物等方式,逼迫受害人及其家人还钱,严重扰乱他人的正常生活秩序,并对受害人实施非法拘禁。

  在查清案件事实后,警方将案件移送区检察院起诉。近日,区法院一审宣判:4名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

  身边有扫黑除恶线索

  请积极举报

  据悉,专项斗争开展一年多来,全区社会秩序持续向好,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平安建设稳步推进。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这场较量是长期的。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深入开展中,对于暴力讨债、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百姓的不法分子,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不贷!

  凡跟黑恶势力有关的,请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查证属实的,萧山警方将依法给予奖励。同时,公安机关对举报人进行严格的保密和保护措施。

  萧山区线索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110;0571—82628702。

  二、微信举报:“萧山公安”微信公众号(xsga110)——市民举报平台。

  三、来信举报:信件接收地址为杭州市萧山区晨晖路1399号公安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四、来访举报:地址为杭州市萧山区晨晖路1399号公安分局北门信访接待室。

  五、来访接待日:在国家法定工作日的8:30—11:30,14:00—17:30。

作者:首席记者 周颖 通讯员 萧公宣 萧法  
编辑:桂信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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