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举行的全省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自11月10日起,“证照分离”改革将在我省全面推广实施。届时,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将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萧山也将全面紧跟省、市步伐,全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我区落地。
“证照分离”改革是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我省自今年1月起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其中,萧山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我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为“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区推广积累了丰富经验。
据了解,“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所谓“照”,指的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而“证”,指的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先照后证”后,企业只要到工商部门领取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需要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