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入刑以来,“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早已深入人心,但这里的“车”不仅仅是指汽车,还包括“超标”的二轮电动车。日前,萧山交警查获了一起酒后开“超标”电动车行为,驾驶员为此付出了“惨重”代价。
小杨,今年25岁,安徽人,在萧打工。9月27日晚上,他下班后与一众好友去了KTV唱歌,期间喝了不少酒。
从KTV散场后,已是次日凌晨2:30,小杨开着电动车赶回住处。这一天,交警部门正在开展查酒驾“零点”行动,在蜀山路崇化路路口遇上设卡交警,民警要求满身酒气的小杨对着酒驾测试仪吹了一下,显示酒驾。随后,民警带着小杨到医院抽血检测,发现他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11.8mg/100ml。
后来,交警部门对小杨所驾驶的电动车进行了检测,是“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且其血液中酒精含量均达到了醉酒标准,因此属于醉驾。因醉驾,小杨的C1驾驶证将被吊销。
此外,小杨的C1驾驶证是2017年10月底才考出来的,被查处时还不满一年,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部门提醒,别以为骑电动车就可以醉驾,我区自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以来,对电动车醉驾也是严查严抓,一律顶格查处。
与此同时,交警对机动车实施常态化严管,这不,滴滴车司机张某在国庆假期喝了酒继续接单,结果在时代大道被设卡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32.6mg/100ml。
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张某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目前,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萧山公安刑拘,等待法院的宣判。
警示:
酒驾的代价有多大?
● 酒后驾驶机动车将依法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2000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至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机动车将依法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终生不得重新获取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