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3点,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第六十五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明确了春节后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介绍,鉴于目前国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我省经评估决定——
对工作地、就学地在浙江的人员,在春节期间跨省域或省内跨设区市流动的,如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直辖市为所在区),返岗返学原则上不应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也无需将14天或7天等规定时段健康监测作为返岗返学的前置条件。
为防止疫情传播隐患,对春节期间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按规定需纳入“7+7”或“14+7”健康管理的返岗返学人员,继续执行必要的健康管理措施。
由于我省相当一部分企业、学校等单位并非处于城市主城区或县城所在地,对春节后由省外返岗返学的人员(含新增来浙就业人员),各地不应以在浙江工作地或就学地是农村为由,将其视作春运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要求实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此外,对来自省外全域低风险等级地市的人员,在春运期间途经我省农村地区进行短时间旅游或商务活动的,无需核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也不应限制其正常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