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实施!浙江这类人才可直接申报
为探索完善特殊优秀人才认定标准,进一步畅通高级职称直接申报渠道,省人力社保厅近日印发的《浙江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职称“直通车”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发布的《办法》适用于浙江在数字经济、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生物医药、前沿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及浙江省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取得重大基础及应用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等标志性业绩的人才;在“揭榜挂帅”中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人才;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以及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一般申报人,职称还是要逐级申报。但对于高层次人才,要允许开通‘直通车’,即使原先没有职称,也能直接获得与业绩相匹配的职称,享受和能力匹配的红利,这样才能更好地引才、留才、用才。”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
哪些人才可以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比如,满足主持完成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不含子课题的主持者)且项目已通过验收的;作为第一完成人,研发并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发明、新品种等成果在生产中转化应用,近三年年均新增产值5000万元以上或年均新增上缴税金200万元以上;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方面解决“卡脖子”问题的高端人才,且由3名以上专家(本领域知名正高级专家)举荐等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
主持编制1项国家(行业)标准,或3项以上省级标准,并颁布实施;满足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皆为第一发明人)以上,并实施转化,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重大技术装备国内首台(套)前3完成人,或国际首台(套)排名第4及以后完成人等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高技能人才是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办法》提出,“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在解决关键核心技术有突出贡献的,符合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政策规定条件的,亦可直接申报相应高级职称。
《办法》还明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直通车”评审的,一般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所在单位暂无空缺岗位,若符合特设岗位申报条件的,可申报“直通车”评审。自主评聘单位按规定自行组织“直通车”评审。
此外,列入省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根据本人实际业绩和单位发展需要,按规定可直接认定相应高级职称,不再评审。
符合参评条件人员可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经单位及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推荐、评前公示、常设评审组织评审、省人力社保厅公布后,将获颁浙江省高级职称电子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