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涵养钱塘江、浦阳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钱塘江流域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自3月1日0时起至2021年6月30日24时,杭州钱塘江流域将继续实行禁渔制度,涉及我区钱塘江(萧山段)、浦阳江(萧山段)。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子在腹中。3月至6月是鱼类繁殖的季节,设立禁渔期就是根据鱼类生长、繁殖的季节习性,在鱼类集中产卵繁育的关键时期,实施禁止捕捞作业的一种保护措施,为亲鱼和幼鱼提供一个更好的繁殖、生长的时间和空间,使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
“在禁渔期来临前,我们已经通过短信等多种方式,将《禁渔告知书》等相关资料发放到渔民手中。”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也将在禁渔期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做好渔业资源保护。
按照规定,禁渔期内,除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以外,禁渔区域禁止其他所有作业方式。也就是说,禁渔不光禁的是渔民和渔船,即使只在江边撒网,也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规定,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在禁渔期间实施电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还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去年就有人因禁渔期间在钱塘江非法捕捞,受到了刑拘、判处拘役和罚金等处罚。
保护钱塘江渔业资源,不仅仅是相关部门的责任,也希望广大市民在禁渔期间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不从事违反禁渔期规定的一切捕捞行为,积极举报违法捕捞行为,共同保护钱塘江流域渔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