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堵进行时】浙江治堵要讲群众“获得感” 四大满意度将成评价标准
更新时间:2017年5月10日 10:28 内容来源:浙江在线
一个城市的形象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她的交通上,治理城市交通拥堵自然成为城市发展和建设的重要内容。
昨天下午,在全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浙江省治堵办提出,2016年,全省治堵的目标是“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观,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在此基础上,还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治理城市拥堵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在某一个阶段,治堵工作在老百姓的获得感上可能还有所欠缺,因为所涉及的因素很多。”浙江省治堵办副主任郑黎明在去年11月通报浙江省治堵工作时,也提到了“获得感”。
国家调查总队的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5年底,浙江省公交分担率达到25.2%,同比提升2个百分点;群众对城市交通满意度提高至83.3%,较上一年提升了2.6%。全省实现设区市交通运行指数(拥堵指数)全覆盖,公共自行车全覆盖。
根据今年的治堵目标,2016年的治堵工作将通过对人民群众城市交通出行的满意度,以及公共交通的满意度、交通秩序的满意度、道路和停车设施的满意度等四个指标,进行量化测评,最后由群众来评价治堵成效。
为了实现群众的“获得感”,2016年全省的治堵工作主要有包括发展公共交通为核心在内的6个重点。
会议还提出,到“十三五”末,浙江省的城市交通治理水平要走在全国前列,城市交通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初步建立起城市交通拥堵科学治理体系。
作者: 编辑:孔赵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