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有没有问题疫苗?区疾控中心最新回应

随着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百白破”疫苗检验不合规,这两起长生问题疫苗事件的曝光,引起市民对疫苗安全的极大关注。涉事的狂犬病疫苗、“百白破”疫苗是否已流入萧山?事件的真相到底如何?本网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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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更新时间:2018年7月24日 11:8    内容来源:萧山网综合   

  7月15日,国家药监局称,近期查获一批生产记录造假的狂犬疫苗,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紧接着,其公司子公司长春长生日前又因"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简称"百白破")检验不符合规定,遭到吉林省药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长春长生所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疫苗有效性不符合规定。除了没收86万违法所得外,并对长春长生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进行罚款258万元。

  7月2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通报,经查明,长春长生公司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已对企业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月23日下午15时,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依据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迅速立案调查,将主要涉案人员公司董事长高某芳(女)和4名公司高管带至公安机关依法审查。

    经长春市公安机关开展侦办工作,基本查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涉嫌违法犯罪事实。

  7月2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以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高某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审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作者:  编辑:姚晨曦